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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6 21:0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进一步加强罗星街道村(社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宣传文化发展基础,为街道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文化保障,根据善委〔2012〕61号、62号,善委宣〔2013〕72号、73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宣传文化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职责
村(社区)宣传文化员主要职责是在街道宣传文化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做好村(社区)宣传文化工作并向辖区内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指导和服务。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村(社区)宣传文化员10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执行力,热爱宣传文化事业和基层工作。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4日以后出生);艺术类专业和新闻传播类专业,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4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3.具有嘉善县户籍(以2023年9月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党员或者退伍军人身份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党员需组织关系所在地提供相关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相关证明),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
四、岗位待遇
村(社区)宣传文化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业绩突出者,将择优推荐为村(社区)后备干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如初审合格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3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街道招聘办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试。采用综合测试与赋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分数。
⑴笔试。主要测试基础写作能力和活动策划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面试。笔试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宣传文化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应变策划等能力和才艺特长,评委现场进行评分,并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⑶赋分。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可根据有关项目予以赋分,经街道招聘办审核后进行赋分公示。赋分最高限额为5分,具体项目为:
①艺术类或新闻传播类专业加1分;
②县级以上综合先进荣誉加1分(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
③中共党员加1分。
⑷成绩。综合测试分数满分为100分,再加上赋分确定总成绩。
4.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赋分)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最终入围人员)。报考人员的考察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相关规定。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的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录用。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录用审批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录用的,由本人负责。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公示期间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六、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00至2023年9月5日17:00止(以成功接收报名表时间为限)。
2.报名地点:嘉善县人才市场(子胥路和阳光路交叉口嘉善瑞悦商业广场)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填写《罗星街道公开招聘村(社区)宣传文化员报名表》(见附件)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房产证,以及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
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前来,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亲自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时,除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报考人员委托书和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罗星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9100924)。招聘公告、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善县人事人才网(http://www.jsrcsc.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